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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局积极做好“十一五”时期档案先进推荐工作
发布时间:2011-09-28 17:13
来源:档案局
作者: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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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档案局、省档案局文件要求,我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积极做好“十一五”时期档案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经综合考虑我市“十一五”时期各地、各单位档案发展实际情况,石台档案局胡景春、青阳县档案局汪平安分别荣获全国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全省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提名;推荐市委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港口局为全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推荐池州一中方春元、市邮政局朱彤、池州地方海事局张蓉为全省档案工作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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