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确保重大活动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日前,贵池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档案条例》和《池州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贵池区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向全区各级各单位印发执行。 《实施细则》为条款式,共十八条。内容主要包括:重大活动的主要内容,重大活动档案的概念,重大活动档案的归档范围,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及其相应职责,重大活动档案归档及移交时间期限,重大活动档案的保管与开放利用等。同时,《实施细则》还对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以及违反行为作了相应的奖惩规定。(丁贤玉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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